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攻坚作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区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
《方案》提出,在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中,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源头污染管控和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强化部门、区域协调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扎实有力推动治理工作开展。
《方案》要求,各城市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普查,特别是对已掌握的水体污染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严格按有关检测指标再次进行评估确认;加快实施治理。对于排查出的新增城市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