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4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现有5台链条式
燃煤锅炉属于淘汰之列。同时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上或改造燃煤锅炉实行
超低排放标准,公司拟实施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55亿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原有2个煤炉区将整合为一,锅炉性能更先进、更方便管理,通过能源节约有效地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每年预计可节约成本约249万元,有利于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ST尤夫:关于投资建设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 *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的议案》,鉴于目前化纤行业发展形势及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司拟投资建设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背景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指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2、公司现有5台链条式燃煤锅炉属于淘汰之列。同时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上或改造燃煤锅炉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公司拟实施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项目实施方式
将前述5台链条式燃煤锅炉改造成2台(1用1冷备)75蒸吨/小时燃煤中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配置2台20蒸吨/小时天然气锅炉作为热备,总的供热量基本不变。
4、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东、西厂热媒区。
5、项目实施时间
根据项目审批及规划设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步实施,总建设期为15个月。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实施完成后,原有2个煤炉区将整合为一,锅炉性能更先进、更方便管理,通过能源节约有效地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每年预计可节约成本约249万元,有利于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较好地提升公司绿色制造水平,大幅度地降低烟尘、SO2、NOx的排放、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本次项目投资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项目的实施尚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