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监管企业和涉危、涉重企业监督管理,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执法检查80余次,实施行政处罚15起,督促20家重点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有效化解51起环境信访投诉。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持续巩固原环保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强化“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保护区内环境安全检查2次,并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三是加强涉危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对辖区内9家化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立案查处2起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危化品管理。联合工信、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任务30家,对未完成改造加油站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对12家涉源单位开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2起,实施行政处罚2起,督促各用源单位切实做好放射源安全保卫、安全使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