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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考核黔西南州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日期:2019-05-08    来源:黔西南州政府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5/0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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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 河流污染综合治理

    5月7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喻兴铸率队的省政府考核组一行来到黔西南州,就2018年度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并在兴义市召开座谈会,听取黔西南州2018年度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据悉,过去一年,黔西南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已基本形成州、县(市、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截至2018年底,共建成5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2.5万顿/日,累计建成管网917.43公里;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8座,设计处理能力755吨/日,设计库存410万立方米;开展了万峰湖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阶段性胜利,清除了黔西南州境内网箱养殖888.91万平方米,实现了全州水域面积“零网箱”。
 
  省政府考核组听取汇报后强调,黔西南州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督”总基调,聚焦当前全州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广泛凝聚水利改革发展力量,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工作快速、高质量发展。要以新时代治水兴水新思路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印发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实施细则,实施河湖划界基础工作,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要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切实执行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要求,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同时,要补齐水土流失治理短板,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州政府副州长滕伟华出席座谈会并作工作汇报。
 
  座谈会后,考核组一行将前往兴义市、贞丰县、望谟县就河流、湖泊以及河道整治、钓鱼台整治、弃渣场整治等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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