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18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去年我省申报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950.6万吨,当年利用处置量863万吨,年末贮存量442.5万吨。全省已建成和在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需要,但全省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缺口较大,大部分市填埋能力不足。
从城市看,2018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50万吨的市有济南、淄博、东营、烟台、临沂、滨州、菏泽7市。危险废物年末贮存量超过5万吨的市有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滨州5市。
从危废类别看,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万吨的主要危险废物类别是精(蒸)馏残渣、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焚烧处置残渣、医药废物、
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废碱、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表面处理废物9大类,产生量864.4万吨,占全省的90.9%;贮存量较大的类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从处置方式看,据估算山东省适用焚烧的危险废物约190万吨/年,适用填埋的危险废物约175万吨/年,适用其他利用处置技术的353万吨/年。
省生态环境厅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和企业内部自行焚烧设施处置能力的情况,全省已建成和在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需要,但地区之间不平衡,青岛、淄博、枣庄、东营、临沂、滨州还有部分缺口。全省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缺口较大,除个别市外,全省大部分市填埋能力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氰化尾渣、化工废盐、废铅酸蓄电池、含汞废物等部分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不匹配。
据了解,为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各市政府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排查整治行动的总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负责人,压实责任。《方案》明确了此次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排查并妥善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和排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