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关于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沈发改节能审字〔2018〕5号)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沈阳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国电东北环保工[2018]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认为,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行业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设计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二)项目单位: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建设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以南,在沈水东路与满堂河之间,现有满堂河污水厂院内。 (四)法定代表人: 王修钧。 (五)建设性质:改建。(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①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2.0万m3/d,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使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北京)中表1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厂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B标准。②改造后处理工艺:预处理:采用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工艺;一级处理:采用初沉池+膜格栅间;二级生化处理:采用A2/O+MBR膜工艺;消毒采用:臭氧消毒,同时具备脱色能力,备用消毒剂为次氯酸钠,设置投药间和外加碳源投加间;污泥处理: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80%污泥外运;除臭系统:预处理和污泥处理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后送除臭间进行处理,除臭系统采用生物除臭。③本次改造新建建筑面积5438.2m2,包括:1350m2生产化验指挥中心、668m2提升泵房及细格栅间、曝气沉沙池、831.6m2 MBR膜池及设备间、138.6m2消防水泵房、684m2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549m2投药间、315m2除臭间、643m2污泥脱水间、200m2机修车间及43m2门卫、16m2仪表小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888.67万元。 资金来源为20%为企业自有资金,80%为贷款。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
二、项目用能情况
该项目为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后综合
能耗消费量为753.17(吨标煤(当量值)、1841.02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547.70万千万时,折合标煤673.12吨(当量值)、1758.12吨(等价值);年消耗2346GJ,折合标煤80.05吨;年消耗耗能工质水3.32万吨,折合标煤2.85吨(等价值)。项目改造前综合能耗消费量为474.19吨标煤(当量值)、1340.30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400万千万时,折合标煤419.6吨(当量值)、1284吨(等价值);年消耗热力1600GJ,折合标煤54.59吨;年消耗耗能工质水2万吨,折合标煤1.71吨(等价值)。项目改造前后综合能耗消费增量为278.98吨标煤(当量值)、500.72吨标煤(等价值)
三、审查意见
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中规定的有关要求,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或设备,单位能耗指标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能耗定额或限额。其用能总量和种类结构合理,基本达到了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结论正确。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节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