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39个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21个
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据了解,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底结束,为期3年。攀枝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20.98亿元,主要为新建污水处理厂(站)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4万立方米/日,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建污水管网395.31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5.4公里,实现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08.45公里,建设覆盖全市污水处理厂(站)的信息监管平台1个,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1座。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6.95亿元,主要包括新建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250吨/日;改建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10吨/日;新建6个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处理规模945吨/日;新建1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规模80吨/日;生活垃圾分类项目4个;生活垃圾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1个;存量垃圾治理项目5个。
通知明确,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50%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达到88%以上、镇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使我市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和出水水质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知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消极怠工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