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
太原市政府下发了今年我市的《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规定,按照京津冀地区有关标准,我市将修订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遇到重污染天气,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提前24小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应急预案中增加燃煤污染防治、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应急响应内容。
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
我市将对市区范围企业全面从严整治,对晋机铸造车间、新华活性炭生产线等居民举报投诉强烈的污染企业或工序实施停产整治。
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导致污染严重及连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其中,清徐县钢铁、焦化、炭黑、水泥等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改善307国道两侧区域环境;古交电厂、焦化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对非法储配煤场全部依法取缔;阳曲县采石场全部实施停产整治,焦化企业实施限产整治;娄烦县汾河水库周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全面排查,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企业。
农村清洁供暖全覆盖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燃料煤炭要实现“清零”。10月底前,完成11.2万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年内实现市区及周边农村清洁供暖全覆盖。综合下来,冬季可减少耗煤67.2万吨,彻底解决农村冬季原煤散烧问题。
此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10月底前,市区和县城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489台燃煤采暖锅炉全面“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常年运行的149台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上述两项改造完成后,每年可减少耗煤99.3万吨。
拔掉棚户区烟囱1.5万根
我市将继续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园艺所、双塔南巷、凯旋街、上兰造纸厂、晋西和平、迎宾路等集中连片棚户区拆除,共2.96万户,拔掉小烟囱1.5万根,冬季可减少耗煤11万吨。同时,今年我市建成区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将考虑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
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和娄烦县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我市要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设,10月底前,完成全部钢铁、水泥(含磨粉站)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农药、医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0月底前完成。
增建202个大气微观监测站
市区范围64个乡镇(街办)按照网格化布点,安装202个大气微观监测站,主要道路安装100个大气微观监测站,企业周边安装20个大气微观监测站,随时掌握大气污染情况,便于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综合治理建成区内的裸露地面和城乡接合部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宜绿化的实施绿化,不宜绿化实施固化或硬化,消除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今后,还将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