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省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认真做好《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承担编制任务的省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同时组织编写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和编写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编制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业务管理与质控室每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等多种载体发布,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采用水质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参与水质指数计算的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化学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1项。并通过水质指数变化率(%)反映与上年同时段相比水质量下降、持平、改善情况。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19年1-8月),黄山、池州、铜陵3个市排名前三位,其中黄山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城市水质指数为2.9435,淮北、宿州、滁州3个市排名后三位,其中排名最后的淮北市城市水质指数为6.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