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安徽全省将通过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方案》要求从源头减量,支持快递包装物料循环利用;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建立积分奖励制度;按四分类配备运输车辆,推行按时段收运模式;2021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市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原文如下:
《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从源头减量,支持快递包装物料循环利用
方案提出从源头减量,即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其中特别提到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鼓励蚌埠市率先推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
伴随快递业的发展,快递包装垃圾问题日益严重。对此,方案提出,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推动在快递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环节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新能源车辆等新型环保设施设备和物料。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
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建立积分奖励制度
在垃圾分类上,方案提出城市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同时,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通过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从而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按四分类配备运输车辆,推行按时段收运模式
在垃圾收运方面,方案提出按照垃圾“四分类”需求配备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
其中,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
2021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市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提高不同垃圾处理能力。其中指出,2019年底前,合肥市西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要确保开工建设,马鞍山、安庆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要建成运行;2020年底前,阜阳、亳州、黄山、滁州市及合肥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要建成运行;2021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市要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同时,加快推进合肥、安庆、亳州等市一批不可回收垃圾类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0%以上。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