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委托,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大气环境VOCs等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BNB-20192095G
二、项目概况
标项项目内容主要技术要求一中意生态园大气环境VOCs等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该项目由一套VOCs(56种PAMS)在线监测系统、一套总还原硫检测仪、一台移动式
VOCs监测仪及一台便携式无机物在线监测设备组成。其中VOC在线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56种PAMS有机物的实时浓度;总还原硫检测仪,可实时检测环境空气中还原硫的总浓度;移动式VOCs监测仪,可在园区内移动监测大气环境中的VOCs(苯系物等烷烃类)和有机硫浓度;便携式无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可移动监测园区中氯化氢、氨等无机物浓度。二城区大气环境空气VOCs等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该项目由一套VOCs(108种物质)GC-MS在线监测系统、一套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系统和一套服务器组成。其中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含一套主分析仪以及附属设备,可对大气环境中108种VOC物质进行连续在线监测,其作用可用于实时评价余姚城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在线源解析系统可实时监测余姚城区大气环境中PM2.5的主要成分并分析来源。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标项一:354万元;标项二:728万元。
三、项目需求
标项一:该项目由一套VOCs(56种PAMS)在线监测系统、一套总还原硫检测仪、一台移动式VOCs监测仪及一台便携式无机物在线监测设备组成。其中VOC在线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56种PAMS有机物的实时浓度;总还原硫检测仪,可实时检测环境空气中还原硫的总浓度;移动式VOCs监测仪,可在园区内移动监测大气环境中的VOCs(苯系物等烷烃类)和有机硫浓度;便携式无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可移动监测园区中氯化氢、氨等无机物浓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该项目由一套VOCs(108种物质)GC-MS在线监测系统、一套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系统和一套服务器组成。其中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含一套主分析仪以及附属设备,可对大气环境中108种VOC物质进行连续在线监测,其作用可用于实时评价余姚城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在线源解析系统可实时监测余姚城区大气环境中PM2.5的主要成分并分析来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止
2.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招标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未按上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的或直接在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的,都将无法进入本项目的投标流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止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 [6号门电梯直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 [6号门电梯直达])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以及开标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其他重要事项
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同一合同项(标项)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721051
联系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1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联系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
监管部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4-62831799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