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发布新闻通气会,介绍标准修订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新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了哪些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08版标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和深圳的垃圾分类标准有区别吗?
深圳的垃圾分类标准大类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从大类上来说,和国标的标准一致。
四大类垃圾包括哪些?
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和年花年桔等;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家庭、个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汤渣、骨头、废弃食物以及厨房下脚料等;
注意:厨余垃圾用袋装的,应拆袋投放后把塑料袋单独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注意:投放有害垃圾时,破损电池应用透明袋封装后投入到有害垃圾废电池收集容器中,而各类灯管则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
其他垃圾
指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比如纸尿裤、尘土、烟头、一次性快餐盒、破损花盆及碗碟、墙纸等。
注意:破碎的灯管应用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而不是投入有害垃圾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