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从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1-10月,自贡市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9,从去年第20名上升至第16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自贡市水、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会上通报了一组数据:1-10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9,同比下降0.43,从去年第20名上升至第16名;PM2.5浓度为41.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8%,从去年同期垫底上升至第19名;PM10浓度为6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5%;优良天数248天,占比81.6%,同比增加24天,增长9.2个百分点,从去年同期垫底上升至第19名。在今年1-9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中,自贡市首次进入全国前20位,名列第4位,全省排名第2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今年1-10月,自贡市主要河流9个国、省考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8个断面(沱江干流: 釜沱口前、李家湾、怀德渡口、大磨子,釜溪河:双河口、碳研所、邓关,越溪河:两河口)达标,达标率为88.9%,达标断面同比从6个增加到8个,达标率上升22.2个百分点,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得以消除。无中度污染(Ⅴ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改善趋势。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爱民介绍,值得一提的是,在信访举报方面,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还在传统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基础上,开通了微信、微博留言和网络举报渠道。截至目前,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617件,其中来信举报27件,来访举报43件,微信、网络举报85件,电话举报462件。继2018年开始推行有奖举报以来,2019年至今已对符合有奖举报规定的139个举报人核定了19400元的奖励资金。
此外,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刘久刚说,2019年,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继续推行全域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玻璃行业、涉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砖瓦行业、已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行业、肉食品加工及屠宰行业等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区域交叉检查”“日常巡查”等检查1654家次,全面查找环境问题、全面整改环境问题、全面查处环境违法。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98起,作出行政处罚191起,处罚金额1458.42万元;适用查封扣押9起,限产停产14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起、执行拘留2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