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全面摸清2017—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监管范围;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对不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及执行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围绕涉气工业企业、VOCS排放行业、物料堆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倒逼和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措施,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是加大工业炉窑整治力度。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和整治清单,加大工业炉窑整治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治理成果。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城市建成区内推广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五是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每月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对柴油货车开展不少于10次常态化路查路检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冒黑烟”以及排放不达标车辆。
六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12月31日前,配合市上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
七是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八是严控露天焚烧污染行为。切实运用好高清视频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大昼夜巡查检查力度,强化露天焚烧监管,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
九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检测设备。
十是完善环境监测网络。配合市上加快大气热点网格建设进度,为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有效提升科技治霾、精准治霾能力水平。
十一是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本地源叠加和雾霾持续时间。
十二是加大督导巡查力度。组建50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队伍,分组对各镇办、部门冬防期工作开展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