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2020年降碳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24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降碳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标任务,加快推进
绿色低碳发展,在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贵港市2019–2020年降碳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广西“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广西2019-2020年降碳工作推进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内容,有序有效推进降碳工作,千方百计完成本地降碳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方案》涉及十一个责任部门,共七大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点工作目标,即2019年,全市碳强度较2015年累计下降22%以上;2020年,全市碳强度下降幅度达到“十三五”要求。
第二点责任落实,将相关具体责任分解到十一个主要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第三点工作措施,从严格煤炭消费削减工作、严格清洁能源电力消纳、严格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通报等七个措施推进降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