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工业企业VOCs废气互联网监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采购单位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河源市公告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9:33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2月10日更正日期2020年02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2-3880331
采购单位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红星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名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往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2-3183158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20年1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河源市工业企业VOCs废气互联网监管服务项目(441600-202001-530001-000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便利化的相关通知要求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七、现场演示要求”,现更正为:
“七、现场演示录制
1)演示时间:本项为产品演示,使用演示录制视频与ppt一起放至光盘或U盘并放入正本信封密封,该演示中应包含平台现场操作及硬件介绍。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为15分钟,磋商小组只根据前15分钟的演示内容进行评审,超过15分钟的演示部分,视为无效演示。如出现视频无法读取或者演示内容不清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判断演示内容,均视为演示无效。
2)演示顺序: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
3)演示内容:供应商须针对VOCs治理措施工况实时监控服务平台或系统软件进行视频录制演示(15分钟以内),演示内容需包含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软件使用、硬件说明及其他全部内容。演示录制内容包括APP、网页和微信端的相关操作,结合《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演示评分项。”
(二)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综合评分表第8点“演示要求”,现更正为如下:
8.
演示要求
一、准备
演示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确定。
二、演示时间及要求
演示时间:本项为产品演示,使用演示录制视频与ppt一起放至光盘或U盘并放入正本信封密封,该演示中应包含平台现场操作及硬件介绍。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为15分钟,磋商小组只根据前15分钟的演示内容进行评审,超过15分钟的演示部分,视为无效演示。如出现视频无法读取或者演示内容不清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判断演示内容,均视为演示无效。
三、供应商须针对VOCs治理措施工况实时监控服务平台或系统软件进行视频录制演示(15分钟以内),演示内容需包含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软件使用、硬件说明及其他全部内容。演示内容必须包括APP、网页和微信端的相关操作。具体如下:
1)进行软件说明,至少包括监控设备运行的工作情况、运转记录的核查、工况实时报警/历史追溯,以及有机废气污染企业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数据分析(运行状况分析日报、周报、月报等,运行状况定性定量评价等),得5分;有缺项或说明不清晰的,不得分。
2)进行硬件说明,至少包括硬件设备展示、主要采控原理、设备防爆说明和证明的,得5分;有缺项或说明不清晰的,不得分。
3)提供实际项目操作演示,至少包括APP、网页和微信端的相关操作,可用录屏、现场操作的方式直接反应监控情况的,得5分;有缺项或说明不清晰的,不得分。
注:功能演示作为投标重要依据之一,如供应商未提供功能演示的,本环节将不得分。
15%
15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女士联系电话:0762-318315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762-38803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往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
联系人:曾丽珍联系电话:0762-3183158
传真:0762-3180158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红星路118号
联系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3101828
传真:0762-3883776邮编:517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