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0月-2020年1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浓度为47-108微克/立方米,平均达到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其中2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由此可见,我国秋冬空气质量改善较明显。
尽管如此,但在一定阶段污染仍有反复。在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
大气污染治理仍任重道远。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提醒道,“到了非采暖季,工业排放将取代采暖成为最大污染源,对PM2.5的贡献约占45%。”
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现,“散乱污”企业治理等尾部方式成突破口,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大力气整治“散乱污”企业,各地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作为攻坚阶段的着力攻克点。
至少要持续到2021年,再利用2022年对一些地方进行复查,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我国从三方面进行:加强规划引导,解决“散”的问题;推动产业升级,解决“乱”的问题;严格治理标准,解决“污”的问题。
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关键不在于企业的数量,关键在于涉及生产工艺和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这就需要严格的排放标准来进行规范,2019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实施,不再“眉毛胡子一把抓”,开始出台专门的排放标准进行管控。
除此之外,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并要求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正有序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各城市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即关停取缔类、提升改造类和整合搬迁类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和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另一方面,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纳入污染防治和工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围,鼓励企业从工艺装备、生产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进行升级,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和绿色发展之路。
在“尾部治理”方面,贡献位列二、三位的分别是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火电、钢铁等行业开始实施超低排放一大重要任务。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各地持续推进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几年下来我国大气污染症状也有所减轻,空气质量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国开启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净化时代。
在此推动下,贺克斌认为,如果2013年之后是PM2.5的第一个治理拐点,那么要真正消除人民群众对重污染天气的印象,可能要到2025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