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使得长期发展方向不清晰的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迎来新的机遇。
包括:
(二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有开发价值的,采用创新模式;没有开发价值的,采用风险管控。
(二十七)完善金融扶持。……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农田耕地污染、无主工业污染地块,有基金。
(十九)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
专业化是土壤修复企业的发展方向,特别是“专特优精”适合地下水调查修复企业的发展之路。
(十八)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有资源”将成为过去,“有技术”迎来春天,公开透明使得有实力的企业赢在明处,就像长沙铬盐厂招标那样。
(五)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地方的责任大了,需要真正解决问题的技术和方案。
三、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污染责任方的责任重了,忽悠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