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确定在全国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并同步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信息登记工作,到今年底全面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核发与登记工作,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最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根据国家及省厅、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就威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时限
凡是列入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中应依法领证或登记而未完成的排污单位,需于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领证或登记工作。
凡是列入2020年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领证或登记工作。
二、法律责任
对于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处理。
三、咨询方式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总量办 6612177
乳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6625610
四、其他说明
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申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