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株洲市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嘱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从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五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修复、全面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强化城乡生活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强化交通污染防治这10个方面发力,持续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
在深化系统治理上下功夫。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持续深化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和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四战两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保护与治理。
在持续精准发力上下功夫。紧盯全域II类以上水质目标,持续抓好清水塘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突出抓好渌水流域治理,力争2021年渌水水质提升至II类,努力打造省级样板河。
在完善推进机制上下功夫。聚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执行,严格铁腕执法,强化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查问责“四个统一”,实现地下和地上、岸上和水里、城市和农村“三个打通”,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双向贯通”,全力守护好一江碧水。
按照计划,到2021年,湘江流域株洲段保护和治理要达到如下目标:
1.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巩固,实现国控、省控考核评价断面稳定达标,其中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渌水力争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2.全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为100%。
3.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3年下降60%以上。
4.全市流域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1.5立方米以内。
5.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各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控制。
6.市区建成区、各县城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流域内较大规模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