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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助力改善空气质量

日期:2020-0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黄歆尧 李晓伟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4/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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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扬尘污染 扬尘污染防治 空气质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月20日透露,近日,该省印发《河北省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河北省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体系,全省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空气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

《方案》要求,河北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推动河北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

《方案》明确河北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分别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过程监管,采取有效洒水、喷雾措施。市政设施与城市道路应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的方式施工。

同时,要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扬尘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当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裸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扬尘防治措施。未完全拆除的建(构)筑物或者停工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清除现场建筑垃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方案》指出,建筑施工开(复)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防治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未落实“六个到位”的春季复工和新开工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复)工。

此外,《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约谈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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