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境治理 » 流域治理 » 正文

江西流域横向补偿:达到奖补要求,省级财政予以定额奖补

日期:2020-04-24    来源:环保在线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4/24
11:2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流域保护 流域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保护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定额奖补实施办法》。

办法要求,2019年-2021年,对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沿岸有河流直接汇入长江或鄱阳湖的县(市、区),视其生态环保工作成效,对达到奖补要求的,由省级财政予以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定额奖补。

同时,将入江、入湖断面总磷作为重点因子进行考核,对县(市、区)入江或入湖断面总磷指标年均值较上年变差,或者入湖、入江断面总磷未达到断面水质考核目标要求的,分别进行扣减和收回定额奖补资金。

此前,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与九江市修水县签订《修河(金沙河段)(定江河段)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若考核断面考核年度内年均值达到Ⅰ类标准,修水县按照100%的补偿资金标准补偿铜鼓县;若考核断面考核年度内年均值未达Ⅱ类水标准,铜鼓县按照100%的补偿资金标准补偿修水县。

铜鼓县和修水县共同出资设立修河(金沙河段)(定江河段)横向补偿资金,每年每个断面两县各出资300万元,一年共1200万元。

截至2019年11月,江西全省共计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9份,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悉,不久前,江西省财政厅下达萍乡市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8400万元,萍乡累计获得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1.09亿元。

早在2019年,江西就出台了《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方案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中的60%以上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江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的补偿因子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实行按月考核、按年补偿的办法,在实施期内,补偿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根据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协议签订和出资情况,每个协议每年拟奖补400万元-600万元。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交接断面水质发生降类或流域上游发生Ⅲ级及以上污染事件的,不享受省级奖补资金。若交接断面水质连续两年无法达到协议目标,将收回省级奖补资金。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