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长春市各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完善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医疗废弃物、工业固废等四个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堵塞监管漏洞,保证环境安全。
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加大机械、化工、医药等制造生产行业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硝化工艺等危险废物贮存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和其他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置企业(含停产、半停产企业)等行业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收集、贮存、处置情况排查,依法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辖区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
开展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落实国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专项部署,规范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整顿回收处置经营秩序。加大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维修部、拆解厂等机动车维修单位,铅蓄电池经销回收单位,从事汽配维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注册的废品回收站等产生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产废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收集处置经营单位等行业危险废物申报、台账、贮存、处置等管理情况排查,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整改存在问题,建立辖区产生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企业信息数据库。
开展防控工业垃圾“上山下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持续推进“2020清废行动”,落实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规范工业固废从产生、贮存、利用到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工业垃圾“上山下乡”和向农村转嫁,建立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据信息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
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综合门诊、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等行业,对其产生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贮、处置等全程管理情况、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查处,督办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