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
丰台区城管委党组多次强调一定要把垃圾分类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顺利衔接,尤其是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循环园区)是实现了垃圾分类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最后环节,是对新《条例》实施保驾护航的最后一站,一定要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循环园)遵照区城管委党组要求持续强化设施运营监管,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收运和处理环节无缝衔接。
一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终处置“三分四定”(即分类别、分方式、分利用;定点查验、定厂处置、定准流程、定责监管)。
二是建立“针对厨余垃圾前端不分类、中端不收运”和“针对其他垃圾中端不分类收运、终端不消纳处理”的倒逼机制,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对多次违规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承运单位,进行约谈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三是循环园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和市属处理设施,确保入园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20年1月至4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循环园区共处理生活垃圾28.76万吨(日均2376.65吨),同比减少10.62%;处理厨余垃圾13611.37吨(日均112.49吨),4月份(日均103.12吨)环比增加38.66%;同时积极协调市属处理设施(鲁家山焚烧厂)最大化外运处理(日均至1436.24吨),较疫情初期(2月)环比提高了104.2%,初步形成完整的垃圾分类协同处理机制,实现了丰台区垃圾分类中端收运和终端处理环节的无缝高效衔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