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浮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云浮市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和环保督察整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力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第一号令《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切实增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要实事求是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打好大气、水、土壤、固废、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重点战役;四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以清单式列明2020年需重点推进或完成的工作任务,包括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94%,PM2.5浓度≤35μg/m3;
水环境质量优良比例达10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大于9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99%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稳定达到40%以上。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在2019年完成26项整改事项的基础上,2020年要重点完成19项整改任务。
为确保该《方案》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还提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整改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实施本地区年度达标攻坚计划或措施方案,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间,细化任务,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实施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严重滞后状况,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约谈等措施,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