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健全完善危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大力推动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危废全过程监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但随着危废产量的持续增加,也暴露出管理“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处置要求可操作性不强、整体处置能力相对滞后、市场价格混乱等问题,致使企业执行困难,增加了过高的成本费用,也造成了自然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在风险科学评估、管理科学可控的情况下,拓宽危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以下简称“三化”)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各类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生。
一是加强风险评估,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完善危废豁免清单。
建议结合我国实情,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大力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危害程度细分管理层级。另外,建议把完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制度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风险评估,扩大豁免种类,避免“一刀切”和过于严格的管理投入。
二是科学评估经营处置资质,推进企业自主合规处置,鼓励拓宽“三化”渠道。
无论从环保性、经济性还是时间性、可操作性上看,推进企业自主合规处置,拓宽危废“三化”渠道都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将起到有效促进作用。对一些低危害性的特定危废,建议政府适当放宽经营处置资质,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和审核监管制度,从而拓宽“三化”渠道,提升社会整体危废处置利用能力。
三是建立溯源跟踪机制,提升危废鉴别能力,加强重点危废过程监管。
建议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完善“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溯源”的危废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可溯源跟踪机制,确保危废得到规范处置。
四是优化管理审批流程,强化危废处置行业管理,服务企业更好落实危废处置。
建议进一步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在保障监管可控的基础上,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成本,加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位于合理区间,同时建立市场化危废处置信息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企业选择合适处置单位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