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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发布城镇污水厂大气排放标准 新增非甲烷总烃等指标

日期:2020-05-28    来源:仪器信息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5/2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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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目前全国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也可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但还没有专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

近年来,北京市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扰民的投诉屡见不鲜,仅2013年到2018年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热线即受理关于污水处理厂异味问题的市民投诉举报近800件,并呈波动式增加趋势,2018年受理污水处理厂异味投诉数量较2013年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编制计划。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比,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厂界浓度增加了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两项指标,收严了氨和硫化氢两项指标,臭气浓度和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没有变化。在排气筒限值方面,设置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五个指标。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共登记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33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693万立方米/日,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的93%;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19亿立方米,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95%。可以看出,与数量多、规模小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北京市污水处理的主力军。

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实际处理量看,日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5家,实际处理污水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73.3%;处理能力为5~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6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比13.6%;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39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11.5%;1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厂63家,实际污水处理量仅占1.6%。由此可知,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是城镇污水处理的主体。

据2018年核发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情况,全市共许可城镇污水处理厂122家。其中,仅有10家采取了各生产环节全覆盖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这些污水处理厂多为近年来新建或升级改造,工艺以A2O为主;有32家污水厂对预处理、污泥处理等重点环节配备了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其余80家污水厂则没有废气治理设施。

未来,北京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时候,会将这些指标纳入自行监测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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