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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全覆盖和“一刀切”,今夏我国拿这项污染物“开刀”

日期:2020-07-01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邓琦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07/0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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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 臭氧污染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夏季将在全国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行动,以降低臭氧(O3)污染。治理中不搞全覆盖和“一刀切”,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等强制性措施

刘友宾介绍,治理攻坚过程中,在问题上将聚焦当前VOCs治理中存在的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设施简易低效、监测监控不到位等突出短板;在时间上聚焦O3污染高发的夏秋季;在区位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在对象上聚焦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企业集群;在措施上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对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分别提出管控措施。

生态环境部将通过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臭氧前体物遥感监测,筛选VOCs治理重点关注区域。充分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行业名录、排放环节。

另外,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不搞“全覆盖”“一刀切”,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指导

按照攻坚方案要求,7月至9月,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夏季O3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指导地方优化VOCs治理方案;紧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当前阶段,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O3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尤为突出,6至9月O3超标天数占全国70%左右。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O3的重要前体物,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

疫情之下,治污不搞“下不为例”

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实施了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后者将免除部分企业的现场执法。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今日表示,这两个清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全面落实“六稳”,推动复产复工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大局,具有积极作用,是便民的措施。

“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绝不等于放松监管,更不是放任不管。两个正面清单的核心在于实现监管方式的优化创新,提高针对性,对不同的企业区别对待,对守法的企业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减轻企业的负担,这是环保监管手段的创新,是服务于社会,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别涛说。

他还表示,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要继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对违法排污要依法惩处,不能降低标准、不能突破底线、不能搞下不为例,要切实树立环境法治应有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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