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全文如下:
经审议,邵东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邵东市生态环境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邵东市火厂坪镇毛坪村
建设单位: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单位拟总投资43136.70万元,在邵东市火厂坪镇毛坪村新建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78.4275亩,本期设计处理生活垃圾700t/d,建设2台350t/d的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2台33.64t/h的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5MW的汽轮发电机,预计年发电量9276万kW·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设施。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邵东市全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相关要求,中共邵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对<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审查意见》,认为本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同意项目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80m烟囱外排。焚烧炉设置辅助燃烧器,确保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二噁英等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认真落实生活垃圾贮存过程中粉尘、臭气控制措施。垃圾贮坑和卸料大厅均采用密闭设计,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臭气经微负压抽风引至炉内焚烧,渗滤液处理站臭气采用密闭设计+焚烧炉焚烧处理,在焚烧炉停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垃圾贮坑、运输引桥臭气经风机送至配套的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后外排,确保臭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浓度限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石灰仓、活性炭仓布置于焚烧主厂房内,飞灰仓布置于飞灰稳定化车间内,各仓顶设置袋除尘器,经除尘后的废气引入车间内。
3、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垃圾渗滤液、装卸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车及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高效厌氧+A/O+MBR+反渗透(RO)+再浓缩(DTRO)”处理工艺;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排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机械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器+TUF化学软化+反渗透”处理工艺;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缺氧+外置MBR”处理工艺,上述废水处理均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集水池补充水。渗滤液处理站浓水回用至石灰浆制备或回喷至焚烧炉。风险事故池容积不小于800m3,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避免事故废水排放。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所有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项目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化学品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炉渣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废润滑剂、沾染性废物、废布袋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出厂前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经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消声、隔声、加强生产区厂房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优化垃圾收集与运输路线,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闭、清洁、防遗撒、防滴漏等工作,避免运输途中洒落以及减少运输扬尘、噪声、异味等对运输道路两侧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焚烧炉、垃圾贮坑、焚烧烟气净化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厂界外3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现有居民等敏感目标进行搬迁,你单位应报请当地政府严格控制用地规划,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按照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做好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8、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孔、标志牌及相关设施,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并严格落实;焚烧炉炉内在线监测和排气筒配套的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控数据等信息需在厂区大门口现有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运后,应定期做好二噁英的跟踪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存档备查,并将大气和土壤中二噁英背景值监测结果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9、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61.36吨/年、氮氧化物245.44吨/年。其中二氧化硫来源于“十三五”期间邵东市煤改气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来源于“十三五”期间邵东市机动车减排量。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实施环境监理。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19年9月27日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shaodong.gov.cn/34387/content_115529.html,网络公示期限: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8日;建设单位分别于2019年10月1日和10月15日在《今日邵东》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16日在项目周边各村镇张贴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示了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及居民反馈有关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的途径,现场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公示时长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21号组织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过程中,建设单位收到8份公众的反馈意见,主要涉及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污染控制等问题,在了解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后,建设单位与意见反馈对象进行了沟通,对所提意见将采纳并认真落实。从2020年6月28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