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不断深化,8月19日,京津冀三地共同召开了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2020-2021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
会议首先回顾了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并对工作成果进行了充分肯定。2019-2020年度,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实现了联动层级下沉,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深化,共组织执法联动50余次,切实解决了一批交界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了一批“散乱污”项目,推动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随后重点部署了《2020-2021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共分为4方面12项具体工作内容,在接下来的年度工作中,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联合执法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层级,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加强对三地交界处和“飞地”的执法检查力度,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进一步深化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废物、废水跨区域违法倾倒、非法转移等违法问题,严厉查处医疗废水未经消毒处理违法排放行为。同时,执法帮扶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互认执法正面清单,加强宣讲环保政策法规,主动对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执法态势。
京津冀区域协同,加强三地交界处和“飞地”的执法帮扶力度。厘清京津冀三地交界处和“飞地”所属地域,明确各地管理权限,相邻区(市)、县联合执法要求、职责,联合解决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等相关问题。健全执法联动层级,进一步完善毗邻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强化开展京津冀三地交界处和“飞地”专项执法帮扶工作,打击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行为,固化执法联动成果。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省级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市)县级执法联动。2019年,我市宁河区与唐山市及玉田县、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五地联合签署《宁河区与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打破“层级壁垒”,协同解决两地交界地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坚决清除环境执法监管盲区,注重互相交流环境执法经验,提升执法水平,共同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相互毗邻区(市)县共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进一步推动了执法联动向纵深发展。
依托此项机制,三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有力的打击了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3月,蓟州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三河市公安局、三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对位于蓟州区白涧镇与三河市段甲岭镇高庄子村的一处非法石料加工点进行联合执法,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2020年4月,针对北排水河水质波动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对北排水河新区入境断面周边区域和河道两侧进行了为期4天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处,妥善解决了交界处的环境污染隐患。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京津冀三地将切实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执法帮扶力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地执法保障。5年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在三地的共同努力下,机制越来越健全,信息越来越通畅,配合越来越默契,力度越来越加大,效果越来越显现,协同发现解决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