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原则
商丘市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整治,流域治理,分类施策;
(2)系统规划,动态模拟,精细分析;
(3)控源截污,活水扩容,生态修复。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北部以北外环路及庄周大道为界,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城南大道及南海大道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及济广快速路为界,总面积约382.5平方公里。
本规划的研究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和宁陵县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四、规划目标
2020年,商丘市中心城区完全消除黑臭水体;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2035年,商丘市中心城区水系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IV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五、排水体制
规划近期商丘市中心城区为截流式综合排水体制,即部分老城区保留截流式合流制,其余区域为分流制。新建区域全部采用分流制,部分有条件区域采用截流式分流制。
规划远期商丘市中心城区全部实行分流制,部分区域为截流式分流制。
六、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商丘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补齐污水处理缺口,满足污水处理需求。规划至2035年,商丘市中心城区建设4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80万吨/日。
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至少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充分考虑处理初期雨水的需求。
七、再生水厂建设
规划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建,共建设4座再生水厂。规划新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再生水厂,近期总规模27万吨/日,远期总规模55万吨/日。
各再生水厂出水的主要水质指标COD、氨氮和总磷至少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体要求。
八、截污干管与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商丘市中心城区主要河流沿线的截污干管建设,优先建设沿蔡河、忠民河、古宋河、运河的截污干管。截污干管的截流倍数按2~3选取。
加快商丘市中心城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管道有序地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对分流制污水管道、合流制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定期进行管网清淤工作,对破损、老化的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换,提高污水的收集效率。
九、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
通过建设合流制调蓄池、低影响开发设施等措施,有效控制中低强度降雨下的合流制溢流污染,将全年的溢流次数控制在20次以内。
规划在商丘市中心城区的包河、运河、蔡河、万堤河的关键溢流点处,建设合流制调蓄池12个,合计10万立方米。
规划在商丘市中心城区的合流制区域建设绿色屋顶15.3万平方米,透水铺装131.9万平方米,下沉式绿地168.5万平方米。
十、径流污染控制
源头减排:通过落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同时实现对径流污染的控制目标,全年可削减进入城市水体的径流污染物(以SS计)不小于40%。加强地面清扫、错接污水管道改造、汛前雨水管道清洗、泔水乱倒等管理措施。
过程控制:完善雨水口截污挂篮的设置,因地制宜运用植草沟、渗排一体化设施,加强径流输送过程中的面源污染控制。在中心城区雨水排放流量大、河道环境容量小的重点地段,沿河铺设截流初期雨水的截流干管,对沿河雨水排放口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
末端治理:在雨水管道末端采用湿塘、生物滞留带、旋流分离装置等,进一步强化对径流污染的控制。
十一、生态岸线建设
生态岸线建设与沿岸地块的低影响开发相结合,形成地块—陆域绿带—生态护岸—河道相耦合的雨水控制和净化系统,从源头削减降雨径流污染,增强河道自身净化能力,为城市提供更丰富的生态景观。
规划2020年商丘市中心城区河道生态岸线比例不低于80%,2035年不低于90%。
规划商丘市中心城区主要河道岸线分为自然生态岸线、人工生态岸线和功能复合型岸线三类。
十二、水系内源污染控制
采用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适时对底泥进行清淤疏浚。根据商丘市中心城区各河道实际水质污染及污泥分层情况,合理确定相应的清淤范围和清淤深度。河道清淤产生的底泥,应安全运往指定地点,进行脱水并卫生填埋,避免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加强清理河道内的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对于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季节性落叶等属于季节性的水体内源污染物,应在干枯腐烂前清理。对于水面漂浮物包括各种落叶、落絮、塑料袋及其他生活垃圾等,应进行长期的清捞维护。对河道沿岸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应加强管理,做到及时清理。
十三、水生态修复
规划采用人工湿地、水生植物修复、水生动物投放、PGPR技术、曝气增氧、生态浮岛、生物栅等技术,对商丘市中心城区河道进行水生态修复。
规划在商丘市中心城区建设人工湿地共13处,分为湿地公园和河道湿地两类。人工湿地的选址主要在河岸附近具备建设条件的大型公园、绿地等,河道再生水补水点处及主要水系出城边界处的生态绿地等。
十四、河道生态补水规划
规划以再生水为河道补水的主要水源,引黄水为河道补水的备用与应急水源,雨水为河道补水的非常规性补充水源,涡河水作为局部补充水源。
规划远期商丘市中心城区再生水量为5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的工业用水需求量7.1万立方米/日,市政浇洒用水需求量10.2万立方米/日,剩余的再生水全部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可提供补水量37.7万立方米/日。
规划建议以闸坝蓄水的河段,平均水深保持在0.7~1米左右(坝前水深为1.2~1.5米),使换水周期控制在一周左右,以保持较好的水质;无显著景观需求的河道,应逐步打开闸坝,以增加河道水系的连通性与流动性,提高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