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气专项督察工作,省第四督察组已于8月18日进驻连云港市开展督察工作。8月20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丁立带队,对连云港市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大气专项督察。截至8月27日,已发现并移交工业废气、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共60个问题。
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的重点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还存在重视不足、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放等问题。丁立率第四督察组现场检测VOCs浓度,他叮嘱企业负责人,要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依法依规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丁立指出,VOCs成分复杂,来源广泛,治理难度大,管理要求高,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要突出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加大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现场查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周边拆迁、城建和市政工地扬尘管控情况时,丁立强调,拆迁工程和城建工程都是民生工程,虽然任务重、工期紧,但也要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坚持点面结合,加大投入力度,明确技术规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六个百分之百”等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丁立对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强调指出,对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强化监督检查,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折不扣做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进行严肃约谈,推动措施落地、整改见效。
优质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体现一座城市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不断增强群众的归属感、自豪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