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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首张船舶水污染物电子联单正式生效

日期:2020-10-1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王张驰 华志波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10/1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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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舶垃圾 船舶水污染物 舟山市生态环境质量

10月15日一早,浙江省舟山市定海舟牛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在中海油舟山石化4号码头,为“松台山718”轮接收船舶垃圾。舟山港口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平台为本次作业生成了舟山市首张船舶水污染物电子联单,标志着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无纸化取得标志性进展。

为全面提升舟山市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信息化水平,完善船舶水污染物闭环监管体系,舟山海事局与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牵头、各监管部门参与,共同建立了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平台,并于9月27日正式上线试运行。该平台整合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联单、转运处置联单,旨在实现各污染物相关单位在线填报、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据现场作业人员介绍,原先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需要不定时到海事局申领纸质联单,每个月还需将联单报送相应的监管部门,纸质联单按要求需保存5年,纸质联单存在携带保存不便、数据人工统计等问题。随着电子联单的推出,污染物相关单位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网上操作,便利性得到提升。

同时提升的还有监管效能。舟山市船舶水污染物联单制度涉及到舟山海事局、舟山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等多个监管部门,原先监管部门之间信息无法及时共享,客观上存在纸质联单运行效率不高、单证数据核查难度大等问题。如今,电子联单设置了二维码,监管部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扫一扫识别真伪,提升了监管效率。同时,各监管部门均可以实时在电子平台上查询统计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信息,实现了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据介绍,10月15日起,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平台正式进入过渡阶段。过渡期间,除系统特殊情况外不再允许使用纸质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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