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的开展,摸清了全市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底数,全市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臭氧污染天数有所减少;6—9月份亳州市优良天数96天,较去年同期增加24天,超出目标9天,圆满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建立了涉VOCs企业排查清单。经排查,全市涉VOCs企业292家,其中涉VOCs重点企业2家,一般涉VOCs企业290家。开展全市储罐摸排,摸排全市储罐数701个,其中油品储罐694个,甲醛、脲醛储罐7个。
推进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一是以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治理监督帮扶为契机,推进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治理,基本实现涉VOCs检查全覆盖。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反馈问题401个(含加油站),完成整改222个,正在整改179个。二是督促2家涉VOCs重点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目前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设备已安装完成,安徽鑫大宅门业有限公司正在安装。
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一是将涉VOCs企业检查纳入“双随机一抽查”,运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查处挥发性无组织排放超标企业1家,责令其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使用监管,制定检查计划,每季度对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查处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2家。三是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检查,交警部门把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城执法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闯禁区车辆及时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