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紧紧抓住改革契机,在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空前繁重、重要业务处室人员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建了编制8人的生态环境信访处,配齐配强人员,并推动6个设区市成立了专门的环境信访机构,市、县环境部门充实了专业信访人员,更加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全省充分发挥改革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信访部门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建设,全面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整体水平。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坚决以河北之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2020年1-8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本级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事项11033件,办结事项全部按相关要求办理、反馈、公开。信访举报总量、进京访、赴省访、群众来信、网络信访、电话举报投诉同比分别下降31.04%、87.93%、67.53%、59.80%、63.39%、23.86%。生态环境信访“六个同比下降”更加明显,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政治站位
河北环绕北京,区位特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最强大思想武器,自觉树立看齐意识,培养“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思想和为民情怀。
一方面,坚持服务“六稳”“六保”,做敏感时期重要时段信访稳定的捍卫者。新冠疫情期间,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调整策略,创新思路,采取视频调度、微信部署等工作方式,引导群众多网访少走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群众网上反映事项特别是涉及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快办快处,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新冠疫情以来,省厅向各市转办、督办涉疫情举报投诉17件,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交办、及时查处,按期办结率100%。
另一方面,坚持“三家”为民,做人民至上思想的践行者。一是把来访群众当家人,用心相待。坚持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把信访群众当家人,甘做群众的“出气筒”和“顺气筒”。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信访工作人员在处理“小张各庄镇北青坨邮局道口西行50米架子管喷漆污染空气影响生活”案中,自掏腰包购买慰问品看望信访人,耐心讲解政策。信访人深感满意,同时签订息诉罢访书。二是把群众来信当家书,用情阅办。省厅领导和工作人员坚持把群众来信当家书,以对待家书的态度解决群众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做到了接收快、登记快、办理快、反馈快“四快”。今年1-8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收到群众来信203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回复,确保了群众来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用力解决。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问题不解决
不放手、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放手。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张北县分局在处理信访人“反映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加工过程中异味污染问题,为弟弟索要医疗赔偿”案中,局领导勇于担当,亲自接访、协调、跑办,既稳定了信访人情绪,又帮助解决了实际困难。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信访责任担当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勇于责任担当、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工作中逐步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由日常调度转办交办向调查研究走访督办转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处成立以来,持续开展了信访工作督访月、信访事项交办月、重点案件攻坚月等活动,先后5次对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和雄安新区以及全省信访举报量前20名、前50名的县调查研究,对环境信访事项进行面对面现场交办,与各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签订《环境信访事项交办责任书》。
二是由按部就班平行推进向主动作为出谋划策转变。立足做好信访工作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管理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多角度分析研判全省环境信访举报数据,主动当好厅党组及厅领导的参谋助手。
三是由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向同心戮力攻坚克难转变。着力改变以往环境信访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采取横向联动、纵向协同的方式,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横向联动是指,省、市、县3级环境部门分别与同级政府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保持密切沟通联动,定期召开会议研判信访形势。纵向协同是指,对在信访投诉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提供给厅内环保督察、环境管理、环评审批、政策制定、监管执法等处室及时妥善处置。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整体提升
秉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求,通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提升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人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深化依法分类处理环境信访事项,推动环境信访事项法治化处置进程。各市结合本辖区信访工作特点,研究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同时,加强督导帮扶,对照制度规范,狠抓落实落地,推进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是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提升。加强一般信访案件督办,对发现的办理案件未答复举报人,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未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办理等情形进行督办。对督办结果内容不全或者事实不清的,退回重新办理或派出工作组现场督办。强化重复举报案件项督办,定期搜集整理群众反复举报问题,下发督办单,要求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直接查处,不得再向分局转办交办,限期7天内反馈结果,做好信访人回访工作。
三是公众参与意识得到提升。健全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出台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最高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最低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000元。今年以来,对43名举报人审批发放奖励资金23.55万元。健全完善阳光信访制度,加大对微信、互联网举报平台宣传和推广力度,引导群众变“上访”为“上网”,全省网上信访量占比达到96%以上。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办理信息,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公众网站公开,并告知信访人获取办理信息的途径,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加强业务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信访工作与重大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带头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使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相关负责同志做到亲自过问重要信访案件,亲自审定、调度。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包联化解。今年1-8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办理的28件省领导信访积案,息诉罢访27件,1件不属实,予以结案处理。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包联信访案件3499件(厅级领导93件、市局领导432件、县分局领导2974件)。三是强化督访督办。信访处成立以来,厅级干部先后4次带队对各级领导包案、重复访等重点难点案件,采取驻市蹲点督导等形式,调度当地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策,加强现场检查,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机制 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不断改革和创新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风向标作用。开展攻坚行动,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抓好学习培训,打造高素质的生态环境信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