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海螺水泥公布,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设计院”)签署了《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EP)总承包合同》,同意由海螺设计院为公司3家子公司的5条熟料生产线提供SCR脱硝技术改造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00万元。
根据《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EP)总承包合同》约定,海螺设计院将为公司3家子公司的5条熟料生产线的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设备研发、工程设计及设备供货等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00万元。公司相关子公司将分别与海螺设计院就彼等项目所接受的服务签订分项合同,该等分项合同的主要条款将与《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EP)总承包合同》一致,且各分项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EP)总承包合同》的总合同价格。
SCR技术脱硝效率较高,可有效降低熟料生产过程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在前期试点实施SCR脱硝技术改造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公司拟在3家子公司实施SCR脱硝技术改造。
海螺设计院在建材行业设计和水泥技术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拥有相关行业甲级资质,其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设置情况较为熟悉,前期已承担公司大部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业务,其承接的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已成功运行,且各项运行指标优于设计指标,具有投资少、电耗低、占地小、设备少及故障低等优点。公司认为,由海螺设计院承担此次熟料生产线的SCR脱硝技术改造业务,将有利于项目的统筹推进和实施,使工程进度和质量受控。海螺设计院为公司提供的SCR脱硝技术改造服务属于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生产及销售水泥和商品熟料,公司接受上述由海螺设计院提供之服务涉及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上述关联(关连)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之前,海螺水泥公布,2020年9月14日,公司与海螺设计院签署《SCR脱硝项目工程设计和设备供货(EP)总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海螺设计院将为公司若干子公司33条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设备研发、工程设计和设备供货等服务,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0380万元。
同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铜陵海螺与海螺设计院签署了《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海螺设计院将为铜陵海螺2条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设备研发、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及工程管理等服务,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960万元。
上述两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5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