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计划用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0〕1909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局顺利完成了西江流域片取水户2021年度计划用水的审批工作。
西江流域范围内49宗取水许可单位涉及珠江委发证取水户27宗,省厅发证取水户22宗,合计49宗。总体来看,按地域分布在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肇庆、阳江、云浮、湛江九市;按行业分,工业企业有24宗,自来水厂有25宗。根据国家和省对计划用水管理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具体要求,我局对49家取水户的用水计划指标进行合理性分析,严格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对于2021年计划申请量虚高于前三年的实际取水量均值的1.2倍外且未有合理性说明材料的,依法核减。2021年初共下达计划量约86.6亿方,较2020年初计划量99.6亿方减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