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是高污染、高危险垃圾,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特殊性,作为消灭病毒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管理处置不当,很容易造成二次感染、病菌扩散转移等严重后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呼吁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马秀珍委员在驻地接受采访 范文杰 摄影
“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但也暴露出了处置能力不足、应急水平不够等突出问题。”马秀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卫健委主任,职责使她更加关注医疗卫生系统的工作进展。她认为,目前我国还存在医废应急管理体系缺失、医废监管制度不完善、医废收集模式单一,转移成本高、医废产业发展机制有待健全等具体问题。此外,医废处置行业税率在全国并未实现统一。这些都影响着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马秀珍介绍说,目前我国医废管理体系是按照常态需要布局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也未涉及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储备不足的情况下仅靠行政手段“临时抱佛脚”,使得医疗废物应急系统处于被动状态。部分地区缺少充分应对重大疫情情况预案,应急处置实战演练不足,资金安排不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我国医废处置收费标准由各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相对固定,但处置成本却是浮动的,定价和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尤其是在疫情暴发以后,医废处置费用长期滞后于处置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的问题逐渐显露。
马秀珍建议:首先要科学规划医废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危险废物处理的统一规划,根据人口密度、医院布局以及医废产生的可能,合理匹配医废处理设施。另外,在有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还要有应急预案。预案要以地方政府而不是单一部门为主导,尽可能将疫情扩散、突然自然灾害等各种情况考虑在内,统筹协调医废协同处置。其次是要完善医废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对医废管理体制、技术标准、相关部门责任等进行明确,适应当前对医废处理监管的新要求。在监管方面细化标准与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同时还应注意与新《固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中涉及医废管理的规定相衔接。最后是建立健全机制。比如常态化、智能化监督机制和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制原则,构建严格遵循市场规律的医废监管机制。推广实施“互联网+医疗废物监管”模式,实现对医废产生、储存、转运的全过程监管,堵住管理漏洞。同时,加快研究出台医废处置收费标准核算办法、分类方式等指导文件,指导各省制定完善省级医废处置收费办法,将医废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形成相对完善的收费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