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入环境修复深水区。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系统、彻底、长远解决泰州主城区造修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泰州市决定投资1.8亿元,把非规造修船厂地打造成独特的水生态廊道。
实施造修船行业关停及场地修复项目,仅造修船装置拆除和拆迁补偿,泰州市地方财政就需要投入1.3亿元,后期生态修复等工作仍需大量资金。为此,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向江苏省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支持,并于2019年10月获得补助资金1214.14万元,从江苏省政府和环保联合会诉南京某染料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赔偿资金中安排。
当前,区域内38家造修船企业全部关停,并完成装置拆除和场地清理,累计拆除企业护栏围挡3000米,拆除面积36万平方米。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229480平方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土地利用标准。完成船厂地块的植被恢复工作,累计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种植树木15000棵。盐河两侧原船厂地块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403亩,目前大部分已种植小麦等农作物。
修复完成后,解决了区域内居民与造修船企业之间长久以来产生的矛盾问题,并且每年减少油漆使用量 77.25吨,削减COD排放量87.81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684吨、VOCs排放量59.25吨,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作出了较大贡献。同时增减挂钩为海陵区财政节约支出近4亿元。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