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贯彻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养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今年东营市管辖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禁渔时间、范围
1.禁渔期: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2.禁渔区:东营市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起点为利津县北宋镇,终点为垦利区黄河口。
二、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娱乐性垂钓除外)。
三、工作目标
(一)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
(二)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对查处非法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落实行刑衔接制度。
(三)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坚持规范管理,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依法行政,提升监管效果,确保我市黄河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同时,充分发挥中国渔政举报信息平台作用,设立举报信息电话:0546-8331425,对收到、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查处、严查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