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首份社会活动层面碳中和省级推广方案——《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仅明确了主要目标和实施主体,还指出了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根据《方案》,到2022年,四川将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提高碳中和参与度,不断拓展碳中和覆盖领域,提高碳中和服务能力;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有序推行大型活动碳中和,广泛弘扬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
《方案》指出,碳中和实施主体包括企业、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机构实施主体和个人。机构实施主体可对举办和参加的大型活动,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碳中和;个人可自愿对生活、工作等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碳中和。鼓励将机构实施主体集中开展的碳抵消与个人自愿实施的碳抵消相结合,实现整体碳中和。
《方案》提出了制定碳中和政策规范、搭建碳中和服务平台、丰富碳减排信用产品、扩大碳中和实施范围、实施碳中和示范项目5项重点任务,从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引导3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