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承德市水务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承德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5平方公里,与“十二五”期间相比,治理面积同比增长12%。
承德市立足“源头生态区”“京津水源区”“沙区前沿区”的特殊区位,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中央、省、市重大治理项目为抓手,通过政策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与开发,“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土保持总投入22.1亿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5平方公里,其中,承德市争取北京市投资1.28亿元实施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清洁小流域14条,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水源工程2628处、节水工程2332处。
五年来,承德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技术路线,按照老工程上效益,新工程上标准,新老结合上规模,建成工程强管理的原则,改变以往分散治理不成规模的弊端,以小流域为单元,优化布设水土保持植物、工程和农业耕作措施,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变单一措施为综合施治,将水土流失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产业发展等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在丰宁、隆化、围场、平泉等4县(市)实施坡改梯项目,治理水土流失治理139015亩、投资34750万元;在滦平、丰宁、兴隆等3县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14条390平方公里、投资19020万元;在宽城、兴隆等5县(市)实施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治理98.03平方公里,投资4219.95万元;隆化、宽城实施山水林田湖项目生态清洁小流域95平方公里,投资5572万元。
针对人为水土流失、边治理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等现象,承德市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监管建设,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严厉问责,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联合查办,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编制审批水保方案1414个、验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26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374万元,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094次、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46个,全面完成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核查工作,对3357个疑似扰动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