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波浩瀚,湖水清澈
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这就是太湖的美
为了太湖的保护与发展
苏州为生态岛立法啦
4月25日下午,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这是苏州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太湖岛屿的生态,在江苏省内也是首例。
生态岛的“主体”
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苏州市吴中区金庭西山岛
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
是太湖健康生态系统维护的
关键节点和生态屏障
也是长三角核心区
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
围绕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需要
苏州坚持立法先行
《条例》
《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第一个正式制定项目,也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主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打造太湖生态保护示范样本中更好地发挥立法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巧生介绍,这部《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太湖生态岛的地位,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促进太湖生态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呢
一起来看
适用范围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同时规定了太湖生态岛坚持的原则,并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
太湖生态岛的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以及文化遗产和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要求进行动态监测,掌握太湖生态岛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变化情况,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并对古建筑管理保护责任人的权利责任让渡作了探索性规定。
陈巧生表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次对长江保护和太湖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该《条例》的制定,将为苏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