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举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2021年6月至9月,集中海南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涉水、气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同时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通知》划分出六类常见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一是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二是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四是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五是重点排污单位擅自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
六是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
公众可通过三种途径举报违法行为:
一是拨打电话12345、12369举报;
二是网络举报,可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供线索举报;
三是通过信访来信方式投递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市县(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