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浙大气办〔2019〕1号)文件要求,为基本解决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理顺环保管理体制,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奉化经济开发区于2019年6月编制并实施《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整治任务。截止2020年底,开发区建成了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VOCs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监测设施,完成4家重点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其余涉气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整改并完成验收,同时引进专业技术单位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环保管家服务。2021年1月,开发区完成自行评估并报送总结评估报告,现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根据《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浙大气办〔2019〕1号)文件要求,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于2019年8月编制了《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废气治理方案》,明确了废气治理目标和任务。截止2020年底,完成了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废气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并于2021年3月完成自行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1年6月,区美丽办牵头对该园区开展现场核查,认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治理后,已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废气治理目标和任务,予以通过核查。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地 址:江北区云飞路369号
联系人:陈旺;联系电话:83007249;传 真:83007249;
邮 编:315000;电子邮箱:100396326@qq.com。
附件:
江北区美丽江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