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阳泉市人大调研组带队到阳泉市水利局调研《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根据省、市人大立法工作部署会要求,今年,阳泉市计划完成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立法工作,出台《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条例》的起草工作由阳泉市水利局负责牵头,委托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承办。会上就《条例》起草工作的总体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做了详细汇报。
调研组强调,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立法工作是阳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的“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对于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在《条例》起草过程中要把控以下四点:一是要把控好立法范围的界定,同省级部门多沟通联系,保证立法适用性;二是要把控好立法的质量,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保证立法专业性和协同性;三是要把控好我市的特殊性,使立法具有阳泉特色;四是要把控好立法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工作。
目前,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将于本月底完成《条例》草案第一稿。预计10月底完成最终稿提交市人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