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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 2035年)》的通知

日期:2021-07-07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7/0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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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修复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 2035年)》的通知

渝发改农经〔2021〕7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

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1年6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生态保护和修复面临的形势

一、全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积极成效

(一)林草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二)水土流失及石漠化防治成效明显

(三)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步伐加快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系统质量功能问题突出

(二)生态保护修复压力仍然较大

(三)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还不足

(四)科技支撑保障能力较为薄弱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总体布局

一、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

二、大巴山区生态屏障

三、武陵山区生态屏障

四、大娄山区生态屏障

第四章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二、大巴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三、武陵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四、大娄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五、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三、强化政策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重庆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过渡地带、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拥有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等四个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国家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生态功能十分重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在三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加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了“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党中央赋予了重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使命。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于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全面分析全市“一区两群”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衔接基础上,突出对全市战略任务的生态支撑,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以“一带三屏”为总体布局,研究提出了到2035年推进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

《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生态保护和修复面临的形势

一、全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积极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生态保护和修复纳入“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凝聚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一)林草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依托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推动森林量质双升,着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三峡库区、中心城区“四山”、大巴山、七曜山、大娄山开展林长制试点,加强山林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增加到432.9万公顷,林木蓄积量提高到2.4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5%。草原生态系统明显改善,草地资源面积增加到2.48万公顷。

(二)水土流失及石漠化防治成效明显。

依托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土整治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以及三峡后续水土保持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水土流失和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植树种草,严格封禁管育,切实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影响,持续减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存量,有效遏制喀斯特山地丘陵生态环境恶化增量。2020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相比2012年减少19.1%,石漠化土地面积相比2012年减少13.6%、其中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50%。

(三)河湖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

全面落实河长制,明确1.7万余名河长,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滚动实施“碧水行动”,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工业项目环境准入等规定,全面完成“十一小”企业关停取缔。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着力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初步形成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形式的保护体系,改善了河湖、湿地生态状况。2020年,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湿地面积增加到20.7万公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分别增加到10处、26处。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步伐加快。

持续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等工程,进一步加强濒危动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增加到58个、面积80.42万公顷、占全市幅员面积9.76%,90%以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90%以上典型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中华秋沙鸭、黑叶猴、林麝、胭脂鱼、红豆杉、银杉、崖柏等大多数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及个体数量得到恢复和增长,生物丰度指数达到54.48。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仍较为脆弱,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不足,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重发展、轻保护的遗留问题同新增污染叠加积累,部分区域生态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同时,在推进有关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落实还不到位,治理力量仍以政府投入为主,科技和能力支撑存在明显短板,较大程度影响了治理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一)生态系统质量功能问题突出。

森林林分结构不合理,呈现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幼中龄林比重大等特点,纯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占乔木林面积和蓄积量的82.2%和80.9%,森林质量提升缓慢。林业等有害生物危害种类繁多、发生面积逐年扩大、危害程度不断加剧,松材线虫病已蔓延至全市35个区县。部分牧草地放牧牲畜带过大,超出生态系统调节能力。部分河道生态功能降低,三峡库区消落区有待治理,2020年36条次级河流的72个断面中水质富营养断面比例达33.3%。水生生物栖息地遭受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艰巨。

(二)生态保护修复压力仍然较大。

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面积分别有254万公顷、77万公顷,分别占全市幅员面积30.9%和9.4%,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2156个、受损毁土地面积4900公顷。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域人口承载压力大,全市自然保护区人口70余万。一些区域贯彻落实“两山论”“两化路”还有差距,仍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不合理开发利用活动挤占和破坏生态空间等问题,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

(三)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还不足。

对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认识不够,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自然修复与工程治理把握不够精准,跨行业、跨部门实施生态工程较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治理措施相对单一,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整体提升成效不明显。权责对等的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工作职能条块分割,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难度较大。政府投入不足,一些生态项目还存在财政资金拼盘、建设力量拼凑问题。盘活生态资源、存量资产不够,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不足,区县长期以上级财政资金为主,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

(四)科技支撑保障能力较为薄弱。

现有生态建设标准、技术还不符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求,新的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尚未建立。科技支撑薄弱,市级科研机构关键性技术研究不足,基层技术推广力量严重缺乏,新技术运用、科研成果转化欠缺,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一定程度脱节。支撑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调查、监测、评价、预警等能力不足,信息化程度低,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总体上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尚不稳固。当前,我市正处于绿色发展关键期,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攻坚期,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实现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从现在起到2035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我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了历史机遇、政策机遇。生态保护和修复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工作,我们必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统筹谋划、大力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努力将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好、修复好,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入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着眼于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聚焦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关注生态质量提升和生态风险应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三、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市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全市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森林面积稳定在495万公顷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3.5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40万公顷左右,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湿地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5%以下,岩溶石漠化面积持续减少,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力争达到18%,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专栏1  主要目标表
指    标单位2020年2035年目标值目标
实际值[累计数]属性
[累计数]

森林覆盖率%52.560约束性
水土流失率%30.52<25约束性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公顷[915][4900]约束性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1*95约束性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面积比例%15.418预期性
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90>95约束性

注:带*指标的2020年实际值按照全国优化后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核定。

第三章  总体布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长江和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为核心,以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等四个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突出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生态支撑,结合全市“一区两群”生态现状、生态功能、生态需求以及重要生态系统的分布特征,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大巴山区生态屏障、武陵山区生态屏障、大娄山区生态屏障的总体布局,围绕“一带三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布局图

一、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

涉及万州、涪陵、北碚、渝北、沙坪坝、渝中、江北、南岸、巴南、大渡口、九龙坡、永川、合川、长寿、江津、大足、铜梁、潼南、荣昌、璧山、开州、梁平、垫江、忠县、丰都、云阳、奉节、巫山、石柱等29个区县(自治县),含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覆盖我市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区域,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战场,通过在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及相关影响区,开展岸线整治、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系生态,构建“两岸青山”最美岸线,对于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重要意义。

(一)自然生态状况。本区域多年平均气温17.8摄氏度,降雨量1103.3毫米,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高,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84.86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4134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863.64亿立方米。土壤以紫色土、石灰土、黄壤为主,紫色土主要分布于海拔1200米以下平行岭谷及丘陵台地,石灰土主要分布于东部石灰岩分布区,黄壤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支流阶地和低中山植被较好地区。生物多样性丰富,是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水生生物的主要栖息地。

(二)主要生态问题。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森林覆盖率47.7%,森林质量不高。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8.5%,主要分布于云阳、开州、奉节、巫山等区县。水环境问题突出,长江、嘉陵江主城都市区段是全市大江大河中污染最严重江段,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修复亟待加强,次级河流污染严重,部分水体富营养化加剧。矿山亟待修复,矿山开采对中心城区“四山”自然景观生态体系破坏严重,自然生境岛屿化加重,地质灾害多发。生产建设活动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四大家鱼”的鱼卵和鱼苗大幅减少。

(三)主攻方向。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推动森林、河湖、湿地、草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立足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以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及相关影响区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大力开展“两江四岸”提升、“四山”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消落区治理、河湖和湿地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切实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进一步增强水源涵养、水质安全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土壤保持功能,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三峡库区水系生态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二、大巴山区生态屏障

涉及开州、巫溪、城口等3个区县,含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巴山区生态屏障位于重庆市最北端,东界陕西省平利县、镇坪县,西靠四川省万源市,南接奉节县,东南接巫山县,北邻陕西省岚皋县、镇坪县。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庆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

(一)自然生态状况。本区域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山地气候垂直分异明显,低、中、高山气候迥异,多年平均气温16.7摄氏度,年降雨量1190.9毫米,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高,是重庆的暴雨中心。主要水系包括大宁河水系和汉江水系,水资源丰富。主要土壤类型有紫色土、黄壤、石灰土、黄棕壤、水稻土、潮土等。森林覆盖率64.5%,生物多样性丰富。

(二)主要生态问题。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天然植被破坏严重,野生动植物栖息生态环境破坏加剧,偷猎、捕杀国家保护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山大坡陡,沟壑纵横,暴雨径流冲刷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属中、强度侵蚀区,土地退化加剧,水土流失面积达36万公顷。森林质量有待提升,天然林功能不强,纯林、中幼林分布面积较广,每公顷森林蓄积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攻方向。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导向,立足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方位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濒危物种繁育研究和保护,科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开展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筑牢大巴山区生态屏障。

三、武陵山区生态屏障

涉及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丰都、石柱等7个区县(自治县),含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武陵山区生态屏障位于重庆市东南,地处渝、鄂结合部,方斗山、七曜山横贯本区域,遗存了不少形态上原始、分类上孤立的古老孑遗和我国特产的珍稀动植物种类,是中国三大生物特有现象中心之一的“渝东—鄂西特有现象中心”所在地,是全球著名的“生物避难所”,具有极为重要的生物安全战略意义。

(一)自然生态状况。本区域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多年平均气温16.7摄氏度,年均降雨量1161.2毫米,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高,为重庆东南部的暴雨中心。森林覆盖率58.8%。土壤以紫色土、石灰土、水稻土、黄壤、黄棕壤等为主,紫色土分布在低山、丘陵区;黄壤主要分布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中山、低山区。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阿蓬江、郁江等15条河流,水资源丰富,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44.9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过境水资源量484.09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32.27亿立方米,是重庆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

(二)主要生态问题。森林生态功能退化风险较高,天然林占比下降,地带性常绿阔叶林逐渐被次生植被取代,呈森林至灌木至草地的退化趋势,珍稀濒危物种栖息环境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较严重,25度以上坡耕地占耕地面积51%,降雨量大且集中,土壤侵蚀剧烈,水土流失面积达68万公顷,裸岩石山较为常见。

(三)主攻方向。以推动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和提升稳定性为导向,立足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开展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濒危物种繁育研究和保护,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河湖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武陵山区生态屏障。

四、大娄山区生态屏障

涉及江津、綦江、万盛、南川、武隆等5个区县(经开区),含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大娄山区生态屏障位于重庆市南部,金佛山、四面山均属于大娄山脉系,古老孑遗植物和特有植物种类多,有高等植物291科、1450属、4883种,是我国植物资源较丰富区域之一。

(一)自然生态状况。本区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多年平均气温17.9摄氏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1083毫米,暴雨频繁,降水强度大。境内河流有56条,大部分河流发源于金佛山,河流多处于深山峡谷,两岸山势陡峭,坡度大。森林覆盖率54.6%,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二)主要生态问题。局部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呈退化趋势,林地面积虽然超过50%,但分布碎片化、不连片集中,森林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人工林、中幼林面积占比大。立地条件差,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较重,水土流失面积达26万公顷。珍稀物种栖息环境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

(三)主攻方向。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促进自然修复为导向,立足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持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耕还林、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河湖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筑牢大娄山区生态屏障。

第四章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长江沿线生态环境,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开展长江重要支流及次级河流生态治理,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强化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江城、山城。开展长江上游天然林公益林建设,加强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面完成宜林荒山造林,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打造长江及其支流组成的“一干多支”生态廊道。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解决中心城区“四山”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强化极小种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路线保护,强化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

专栏2  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专栏2  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长江、嘉陵江等大江大河岸线整治,合理规划布置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空间,优化提升已有岸线利用效率,彰显江城、山城风貌。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江河、河库连通性,加强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
2.三峡库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对三峡库区消落区实施分类保护与治理。对毗邻城市、集镇有地质安全隐患的重要岸段,采取生态修复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岸线环境综合整治,维护库岸稳定,保障城镇安全。
3.“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两岸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使规划区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和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更加凸显。
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陆域空间水土流失治理,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生态清洁措施相结合,提升长江上游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
5.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对石漠化集中连片区域,开展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有效遏制石漠化区域生态恶化趋势。
6.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以5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流域为单元,大力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合理安排农、林、牧等发展用地,科学布置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7.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坡耕地和坡式园地治理,适度开展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强山地田园生态系统稳定性。
8.矿山治理修复工程。全面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9.长江水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工程。推进非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摸清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三场”,运用视频监控、电子围栏、构建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技术对鱼类“三场”进行虚拟封闭式保护,恢复水生生物通道及候鸟迁徙通道,实施大鲵等具有重要意义的珍稀物种小种群野外构建或重建,开展圆口铜鱼、长鳍吻鮈、中华金沙鳅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抢救性移养驯化及人工繁殖试验研究。
10.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整治工程。保护和修复“两江四岸”生态系统,重塑“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着力打造城市“清水绿岸”,全面推进主城区次级河流全流域治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整治黑臭水体。
11.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工程。加强“四山”综合整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持续开展森林抚育、纯林改造,推进废弃矿山修复,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中山体修复和提质,消除都市裸土,建设湿地公园、郊野公园、气象公园、综合公园、游园、绿点。
12.广阳岛片区绿色发展示范。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生态文化传承,打造“重庆生态岛”“长江风景眼”。

二、大巴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方位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濒危物种繁育研究和保护,开展林业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坚持自然修复为主,探索实施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和实验区生态搬迁,广泛开展封山育林,因地制宜扩大经济林种植规模,切实减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程度。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

专栏3  大巴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依托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现有林改培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
2.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工程。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联通和拓展生态廊道,形成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加强崖柏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就地保护,努力提升极危种群规模数量。
3.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立足5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流域,统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加重趋势。
4.矿山治理修复工程。全面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严禁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5.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结合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开展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武陵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退化林修复,加强森林经营和战略木材储备,通过近自然经营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提升生物多样性。大力开展封育保护,禁止随意开垦利用荒山荒坡,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扩大经济林种植规模,减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程度。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自然修复同人工干预结合,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地灾治理。

专栏4  武陵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依托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现有林改培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
2.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工程。保护和拓展生态廊道,推进非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修复遭到破坏或退化的江河鱼类产卵场。加强水杉、荷叶铁线蕨等极小种群就地保护。
3.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立足5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流域,统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加重趋势。积极探索武陵山区不同程度石漠化治理新技术、新方法,创新工程技术路线,开展石漠化区域替代产业开发,降低开发强度,推动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4.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乌江岸线保护,合理规划设置码头港口区和生态保护区,有效保护生态风貌。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江河、河库连通性。
5.矿山治理修复工程。全面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严禁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6.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结合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开展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四、大娄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坚持量质双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扩大经济林种植规模,着力构建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稳定高质量的森林生态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提升生物多样性。大力开展封育保护,减轻生产建设破坏,降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程度。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自然修复同人工干预结合,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地灾治理。

专栏5  大娄山区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依托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现有林改培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
2.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工程。保护和拓展生态廊道,推进非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修复遭到破坏或退化的江河鱼类产卵场。加强银杉、南川木菠萝、金佛山兰、南川茶等极小种群就地保护,着力提升濒危种群规模数量。
3.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立足5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流域,统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加重趋势。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发展生态观光旅游,减少农业生产破坏。
4.矿山治理修复工程。全面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严禁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5.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结合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开展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五、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加快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现与生态红线精准衔接,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勘界立标。根据管控规则,探索推进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域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的原住居民生态搬迁。着力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加强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生境的保护恢复,连通生态廊道。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库、救护繁育场所,完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构建智慧管护监测系统,建立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

专栏6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1.国家公园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国家公园创建,提升全市生态保护能级。
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修复。全面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装备,完善和提升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科学合理的人工措施,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连通生态廊道,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
3.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需要,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针对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开展自然植被林相改造,加强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4.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崖柏等8种野生植物极小种群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人工扩繁、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复壮,连通生态廊道。开展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繁育基地,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科研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加大市林科院等生态科研平台建设力度,普遍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促进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在监测中的应用,借势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河长、智慧林长。大力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优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主要山系河流等重点区域监测站和管护站点布局,提高建设水平,加快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林业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实施生态气象保障重点工程,增强生态气象监测预警、生态气候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修复等能力,提升气象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服务能力。

专栏7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点工程
1.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发推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服务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国家和市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夯实科技研发基础。
2.构建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构建“国家—市级—区县”三位一体、互联互通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提高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绩效评估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生态状况评价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监测信息平台,提高监测评价的综合分析能力。
3.森林草原保护。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等设施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完善优化森林草原基层工作站所、管护站点等布局,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重点地区停机坪、蓄水池、应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4.生态气象保障。聚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任务,建设生态气象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地面生态气象观测站,强化“一带三屏”生态质量动态监测评估服务。建设智慧生态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害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等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建设生态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开展气象干旱、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森林防雷安全科学研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提高生态修复型作业能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委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二)压实部门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各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科学细化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建立开放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明确工程组织形式、建管方式、支出责任和区县任务,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确保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三)抓好评估督导。行业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和重大工程监测评估体系,结合职能抓好主要指标及任务的细化分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结果,并作为有关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一)完善法规制度。积极完善国土空间、自然保护地、森林、河道管理、湿地保护、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用地等政策,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保障生态用水需要。

(二)严格功能管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三)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法规政策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自然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引导社会监督,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按照市级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各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区县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 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监督考核。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二)激励社会参与。制定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享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的权利,鼓励金融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探索重大工程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种养、生物质能源、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

(三)深化制度创新。加快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地承包制度,促进盘活相关自然生态资源。着眼碳达峰、碳中和,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研究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的有效途径。

四、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国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各类自然公园、科技馆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依托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适当开放自然资源丰富的重大工程区域,让公众深切感受生态保护和修复成就,提高重大工程建设成效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

抄送: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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