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认为,赵军(化名)污染环境的情节轻微,并且已经修复了生态环境,因此建议检察机关对本案终结审查。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对其作从轻处理。”
日前,在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于案发地组织召开的现场听证会上,应邀担任听证员的江苏省人大代表薛元金当众宣布评议结果。据悉,这也是扬州市检察机关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听证会。
赵军是高邮市一家企业负责人。2017年以来,该企业在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将生产的污水直接排入厂区空地上一个简易的废水池内。而这个废水池却并未设置污水处理、防溢等设施,因此污水又通过池壁上的管道直接排放至池外土地上,致使周边土地遭到污染,后被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今年1月27日,公安机关以赵军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后,高邮市检察院启动对该案的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办案检察官联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多次调查,督促赵军及时对现场存留的污染物进行合法合规处置,有效避免二次污染。为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办理,该院又依法委托扬州市职业大学作为独立第三方就案件的生态环境受污染和修复情况提供“外脑”支持。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赵军依据专家意见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挖掘,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企业污染了环境,但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真诚悔过,且对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对此,公益诉讼是诉还是不诉呢?该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企业家代表担任听证员,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通过承办人汇报、听证员发问、专家说明以及当事人陈述,5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最终均为案件终结审查投了赞成票。
结合案发所在地化工和照明企业聚集、部分中小企业缺乏污染治理技术和专家指导等特点,该院和当地政府协作配合,邀请当地一批企业家列席观摩,并随后相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
近日,高邮市检察院决定采纳听证员的意见,对该案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作终结审查处理,同时对该案的刑事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依法提出从轻和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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