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第二批)》,确定了通州区第二批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做好通州区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通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开展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27家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绩效评估,11月底前完成“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及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2022年4月底前,依据整治方案基本完成末端治理,并在10月底前完成全过程深度治理。这一举措深化了通州区VOCs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VOCs污染防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据悉,今年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总目标,紧紧抓住夏季“臭氧污染”这个牛鼻子,深挖VOCs减排潜力,通过实施精准排查、溯源解析、错峰生产、专项行动等,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排放现状,严密防控臭氧高值污染,实现全区大气质量保良增优。今年上半年,通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8%,同比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1名。
下一步,通州区将继续扎实开展VOCs源头治理,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申报、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和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治理等工作,强化企业VOCs源头、过程和末端控制,全面提升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监管水平,共绘美丽“通州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