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2日在http://cz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8月11日,我单位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hjjc@126.com。
联系人: 贾明敏, 联系电话:0579-82181506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2日